职务侵占罪共犯如何认定标准

衢州刑事律师 2025-04-10
法律分析:
(1)主体方面,职务侵占罪共犯不要求所有成员都具备特殊身份。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与非该类人员勾结,共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,同样能构成共犯。这拓宽了职务侵占罪共犯的主体范围。

(2)主观方面,各行为人必须具有共同故意。他们都要明知行为会对单位财产权益造成危害结果,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,同时相互之间存在意思联络,以此形成共同的犯罪意图。

(3)客观方面,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。即便分工不同,比如有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财物,有的提供协助,但所有行为都指向同一目标,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整体的犯罪行为。当符合上述条件时,就可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共犯,并依据各自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承担刑事责任。

提醒:在涉及职务侵占案件时,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共犯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。不同案件情况有别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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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认定职务侵占罪共犯需综合考量主体、主观和客观三方面。主体上不要求都有特殊身份,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与非该类人员勾结实施职务侵占,可构成共犯。主观上各行为人要有共同故意,明知行为危害单位财产权益且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,相互间存在意思联络。客观方面各行为人实施共同侵占单位财物行为,虽分工不同但指向同一目标,相互配合形成整体。
2.为避免此类犯罪发生,单位应加强人员管理和监督,完善内部规章制度,对财物管理设置严格流程和审批环节。对于司法机关,要准确把握认定标准,及时打击犯罪行为,维护单位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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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与非该类人员勾结,在主观有共同故意、客观实施共同侵占单位财物行为时,可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共犯,并按各自作用承担刑事责任。
法律解析:根据法律规定,认定职务侵占罪共犯有几个关键考量点。主体上,不局限于特殊身份,单位人员和非单位人员勾结也能构成共犯。主观方面,各行为人需具备共同故意,都清楚行为会损害单位财产权益,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,同时彼此存在意思联络。客观方面,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,即便分工不同,如有人利用职务便利占有财物,有人从旁协助,但行为都围绕同一目标,相互配合。符合这些条件,就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共犯,依据在犯罪中的作用承担责任。如果您在职务侵占罪共犯认定方面有疑惑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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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主体考量:不必所有共犯都有特殊身份,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和非此类人员勾结,一起实施职务侵占行为,可构成共犯。

(二)主观方面考量:各行为人要有共同故意,都清楚行为会损害单位财产权益,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,彼此间存在意思联络。

(三)客观方面考量: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,即便分工有别,像有人利用职务便利占有财物,有人提供协助,但行为目标一致,相互配合成整体。

符合以上条件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共犯后,按各自在犯罪中作用大小担责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,不以共同犯罪论处;应当负刑事责任的,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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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定职务侵占罪共犯,可从以下方面考量:
主体方面,不要求所有参与者都有特殊身份。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与非该类人员勾结,共同实施职务侵占,可构成共犯。
主观方面,各行为人要有共同故意,都清楚行为会损害单位财产权益,且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,相互之间有联络。
客观方面,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侵占单位财物行为,分工或有不同,但都为同一目标,相互配合。符合条件就认定共犯,按作用担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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